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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2021年研究生复试监督工作的通知

2021/03/23 14:30    阅读:


公司各单位:

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及疫情防控要求,为进一步开展好公司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,严肃工作纪律,杜绝不正之风,公平、公正开展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。现就公司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提出如下纪律要求:

(一)工作纪律要求

1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。所有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、监察人员,如遇自己的配偶、子女或亲属报考本校,要主动向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提出回避。若未回避,一经发现,将对工作人员进行违纪处理。

2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。所有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、监察人员不向考生和家长透漏复试命题评委名单及其他相关信息。不向任何人泄露招生录取过程中讨论的有关内容和细节。

3、复试命题科目的试题及参考答案在开考前属于机密级材料,负责命题的教师及负责保管的涉密人员,要自觉做好保密工作,考前签署保密承诺书,不得向任何人、以任何形式泄漏试题内容或试题范围,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。复试题目的保管,要做到两人双锁,统一管理。

  4复试工作应当做到全程录音录像。设置监督岗,每个复试小组安排一名复试工作监督员,对复试工作的全程进行监督。学院纪委进行重点监督。

5复试成绩录入,必须做到任何环节、任何时候不能少于2人。录入的成绩必须打印纸质版,负责录入的老师应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,以示负责。

6 调剂、复试、录取环节均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,不能自定超越规定底线的政策。

7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方案。参与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按要求签订《面试工作责任承诺书》,严格按照各阶段测试程序进行,客观、公正地开展工作。若招生过程中发现问题或产生争议,要及时向招生领导小组汇报。对需要仲裁的问题,实行集体决策制度。

8、参加政治审查、确定复试名单、参与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研究生导师及工作人员,要加强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面的文件学习,坚持原则,秉公办事;严肃招生纪律,坚决抵制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,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社会声誉。

9、自觉接受监察人员监督。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要自觉接受并配合监察工作人员的监督。

(二)廉洁自律要求

1、不接受考生和家长的任何馈赠,包括礼金、礼品(现金、购物卡、礼品卡、代金券、玉石、书画、金银首饰等)。

2、不接受考生和家长的任何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(用餐卡、健身卡、娱乐卡等)。

3、不向考生和家长承诺或许愿;不向考生和家长暗示或索要钱财。

4、不参与社会中介组织及其人员拉拢生源以谋取利益的任何活动。

5、不做任何有悖招生公平公正的各种私下活动(打招呼、递条子等)。

(三)严肃责任追究

参加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所有人员,均应严格遵守招生纪律,违反者视情节轻重,按有关规定追究党纪、政纪、直至法律责任。凡属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等违规录取的考生,一经发现,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。

坚持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严格实行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制度,牢固树立“有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,发现问题没有客观汇报是渎职”的观念,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,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;造成严重后果的,同时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。 

 

中共beat365官方网站纪律检查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315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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